「e. g. 例如」: 舉例說明
經 文: 約書亞記 14:1-15
引 言:
約書亞記14章至19章是以色列人將約旦河以西之迦南地分配產業的記載。
「這些是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分配的產業,就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,以及以色列人各支派父家的首領分配給他們的。」
(約書亞記14:1)「這些產業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,以及以色列人各支
派父家的首領,在示羅會幕的門口,在上主面前,抽籤分配的。這
樣,他們分配這地完畢。」 (約書亞記19:51)
作者刻意地在本段落的開頭與結尾,記載了兩位忠心的探子 (參見民數記13-14章)分別領受其產業的情形:迦勒在14:6-15,約書亞則在19:49-50。
“e. g.” 是拉丁文exempli gratia的縮寫,是例如for example的意思。約書亞記第14章裡迦勒的記載是個 “e. g.” 例如,舉例說明以色列各支派應如何活出對耶和華神的信心、倚靠並順服,透過清理並鞏固各自的支派領地,來擴展最初的征服成果。
1. 何謂「拈鬮分地」
2. 以迦勒舉例說明
a) 信心的堅穩
b) 信心的錨泊
c) 信心的視角
d) 信心的動力
結語:
迦勒全心全意的跟隨神,一生展現了持之以恆的信心,神就以他作為忠信的典範;他的信心既獲得耶和華的認可,也成為眾人效法的榜樣。
• __全心全意跟隨耶和華-我的神
(約書亞記14:8)
• __全心全意跟隨耶和華-我的神
(約書亞記14:9)
• __全心全意跟隨耶和華-我的神
(約書亞記14:15;民數記14:14;申命記1:36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