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nuary 8, 2023

立志遵行最要緊的誡命

Preacher:
Passage: 馬可福音 12:28-34

引言:
愛德華茲(Jonathan Edwards, 1703-1758)是美國十八世紀復興運動中神極其重用的僕人之一,他從小就立志奉獻自己,為主所用;年僅19 歲時的愛德華茲就開始寫《立志》 (Resolutions)來管制自己,為自己定下討神喜悅的生命目標。70 項《立志》的第1 項是「立定志願,凡我心
中認為最能榮耀神,且與我自身有益的,不拘是在現在,或是在無窮的將來,我必終生力行。我決心力行我所認定的責任,為全人類謀幸福。在這過程中無論遭遇到什麼困難,我亦毫不退縮反顧。」
願意在2023 年開始,與大家一同立志,遵行最要緊的誡命,神的大誡命。

神要求我們以實際的步驟去更好的認識祂,更深的愛祂:
1. 神要求我們用我們裡面的一切去愛祂「盡心,盡性…愛主—你的神」
委身熱誠地愛神Loving God PASSIONATELY.

2. 神要求我們用我們的智慧悟性去愛祂 「…盡意…愛主—你的神」
用心思意念去愛神Loving God THOUGHTFULLY.

3. 神要求我們用神賜的一切資源去愛祂 「…盡力愛主—你的神」
用實際方式去愛神Loving God PRACTICALLY.

4. 神要求我們用愛鄰如己的方式去愛祂 「愛人如己」地愛主—你的神
用與別人愛的關係去愛神Loving God SOCIALLY.
立志的實踐:在《立志》的前言,愛德華茲如此寫道:「我深知沒有神的扶助,凡事都不能做,所以我虛心懇求神施恩,使我對所立凡與祂的旨意相符的志願,都能保守貫徹。」這也是我們要實踐立志遵行最要緊的誡命必須的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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