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ebruary 4, 2018

2018.02.04 愛主知多少(二)

Preacher: 麥中堂牧師 | Series: 2018 主日講道, 愛主知多少 | 經文:約 14:21-24; 15:4-5

人若愛主,就遵守主的誡命;然而遵守誡命,卻不見得就愛主。前者是出於愛主而守主的誡命,後者則看守誡命是為了滿足某個要求。表面上兩者沒有大分別,其實,一個是愛的交流,另一個則是律法主義。主應許與遵守主道的人同住,不過,要慎防我們自己離開主。

愛主知多少 (二):
一、守誡命者主同在
– 慎防自己遠離開

二、悉心持守主的愛
– 與主同行過一生

與主建立有意義的關係:
a. 優質的相處時間 – QT
b. 調整人生的優先次序
c. 刻意安排與主的特別時刻
d. 邀請主參與我的人生

結語:
愛必須在有意義關係中得著力量得以維持。愛主必須與主建立有意義的關係。請思想主耶穌說『離了我,你們不能做什麼』
1. 對你有什麼意義?
2. 有什麼經歷?
3. 在未來的日子我將如何調整我的生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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