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伯拉罕的神
序言:
神是「亞伯拉罕的神、以撒的神、雅各的神」首先出現在出埃及記3:6,是向摩西顯現時神說的。
這稱號在聖經中出現了8次(出3:6、15、16; 出4:5; 太22:32; 可12:20; 路20:37; 徒7:32)。 神曾分別與三位立約:亞伯拉罕(創12:1-3)、 以撒(創26:3-4)、 雅各(創28:14-15)
神分別與三位立約,彰顯神為父、子、聖靈的特性。同時也啟示神是好人的神、平常或平庸的人的神、心思行為壞透的人的神。
今天我們先看「亞伯拉罕的神」
1. 賜無國家的父親成為大國的神
2. 賜無兒子的父親有兒子的神
3. 賜蒙福的父親成為使人得福的神
結語:
神是亞伯拉罕的神、以撒的神、雅各的神,他也是我們的神。
亞伯拉罕的神彰顯出他有絕對主權去揀選人去賜福和使用。他掌管政治經濟、出生死亡、禍福際遇。神的作為、時間、計劃,很多時人都不能掌握,只能學效亞伯拉罕,以信心去接受,包括在生時未能看到的應許。
亞伯拉罕的神彰顯神為父的特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