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y 18, 2014

2014.5.18 門徒之道 (十二)

Preacher: 麥中堂牧師 | Series: 2014 主日講道, 門徒之道

經文: 徒1:4-8;12-14

『見證基督』與『作基督的見證』,表面上看來兩者之間沒有什麼
大分別,然而卻影響了後世聖徒傳福音的心態。
今日大部分的信徒都不傳福音,雖然有多方面的原因,但是其中
最主要因素之一,就是把傳福音””看為己任””,忽略了聖靈的參與。

作主的見證:

一. 受聖靈的洗

二. 聖靈降臨就得能力

三. 作主耶穌的見證

自我反思與回應:(請坦然無懼,真誠的面對主)

1)攔阻我傳福音的原因是什麼?

2)今天的信息在那些方面啟發了我對傳福音的認識?

我可以怎樣調整我個人的生活方式,以至可以更主動參與傳福音的

事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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