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.5.18 門徒之道 (十二)
Preacher: 麥中堂牧師 | Series: 2014 主日講道, 門徒之道
經文: 徒1:4-8;12-14
『見證基督』與『作基督的見證』,表面上看來兩者之間沒有什麼
大分別,然而卻影響了後世聖徒傳福音的心態。
今日大部分的信徒都不傳福音,雖然有多方面的原因,但是其中
最主要因素之一,就是把傳福音””看為己任””,忽略了聖靈的參與。
作主的見證:
一. 受聖靈的洗
二. 聖靈降臨就得能力
三. 作主耶穌的見證
自我反思與回應:(請坦然無懼,真誠的面對主)
1)攔阻我傳福音的原因是什麼?
2)今天的信息在那些方面啟發了我對傳福音的認識?
我可以怎樣調整我個人的生活方式,以至可以更主動參與傳福音的
事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