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.4.19 生命之交流 (三)
Preacher: 麥中堂牧師 | Series: 2015 主日講道, 生命之交流
行在光明中
(約壹 1:5 – 10)
約翰在這段經文中,最常用的字,就是『若』。它指出了
有正反兩面的可能。光明和黑暗在本質上是對立的,不相容的。
因此行在光明中不是信主以後的必然結果,而是一個刻意的抉擇
與行動。人能夠繼續行在光明中,就非靠主赦罪之恩典不可。
一、行在光明中與彼此相交
二、不要自欺欺人
三、彼此相交的基礎
思想與反省:
根據統計,大部分現代基督徒基本上沒有向上帝認罪悔改的習慣。
1. 請認真的回想,上次真誠的到主的跟前懺悔認罪是什麼時候?
2. 既然是認罪,有沒有立下心志,設下行動計劃去改過自身?